蚌埠市委党校“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公示
为严肃财政管理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我校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监〔2018〕169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推进小金库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党校工作良好发展。现将我校自纠自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以常务副校长李安东任组长,其他校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参与的“市委党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带领下对全校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官网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监督,财务室协力参与。梳理工作,压实责任,确保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范围,重点治理
(一)明确自查范围
根据《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等文件规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自查内容包括是否: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获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办公室接到任务后,立即安排财务人员对我校近年来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我校并无上述情况。
(二)财务全面自查
按文件要求,财务全面自查结果如下:
1.党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下辖的财务室是党校唯一财务收支管理部门,全校所有的财务收支由财务室统一办理。
2.党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使用从财政局购买的规定票据,作废财政票据全部交由非税部门核销。
2.党校严格执行账户管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非税专户,收支业务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和国库集中支付办理。
清查结果在校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我校将继续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出现。
三、加强教育,严肃纪律
为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党校结合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全体教职工强化“底线”意识,明白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继续强化政治学习,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远离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党规,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恪守法规,警钟长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我校经过全面排查,本单位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党校是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也是锤炼干部党性的大熔炉。我校将进一步提升党校工作水平,加强党校内部制度建设,发挥党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顾秋理 联系电话:3122398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