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和处理办法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央及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校(院)实际,特制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和处理办法。
一、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一)考生及考务人员
1.考生在考试前14天启动申领核验“安康码”,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档案登记表,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外出,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在此期间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3.考生在赴考时做好个人安全防范,进入考点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安康码”需为绿码且扫码通过,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4.考务人员在考试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档案登记表,“安康码”需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安排参加考试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报告,不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
5.考生及考务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考场设置
1.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考前需对考试场所进行消毒,考生座位保持一定间距,考试期间定时打开门窗保持通风换气。
2.各考点设置健康观察室,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3.各考点预备专用隔离考场和考试工作人员,用于有异常症状的考生的考试。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前14天将健康档案登记表电子版发给考生和考务人员,记录每天健康状况,考试结束收回存档。
2.各考点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需摘除口罩。
4.巡考人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尽快疏散考生,安排专人引导,减少人员聚集。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处理办法
1.考生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安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原则上不得进入校(院)参加考试。下一年继续报考可免缴考务费,或申请退还当年考务费。
2.考生进入考点时,“安康码”为绿码,但发现体温过高,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须立即带至健康观察室,由医务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健康状况,并填写健康承诺书。考点应安排考生进入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在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同时立即请医务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初步处置,并将其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按照校(院)异常情况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填写异常情况处置记录表。
4.异常考生的试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须上报的应单独记录、封装上报,须就地留存的应单独记录、封装存放。
5.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异常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