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哲学学会办事机构管理制度
一、根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设立办事机构。
二、办事机构在会长直接领导下处理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三、办事机构应严格遵守研究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四、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接受研究会的全面管理,在业务上也分别接受研究会的直接管理。
五、办事机构各岗位应职责明确。
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研究会内部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加强与会员的联系。
外联部:负责业务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学会网站管理,普及、推广本会各项研究成果等。
蚌埠市哲学学会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