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政学院,本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激发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广大教研人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工作创新发展,根据《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加强对地方行政学院业务指导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暨院刊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安徽行政学院研究咨询部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招标项目分为“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和“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合作研究项目”两类。“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由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可根据选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题目。“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合作研究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方向和题目。选题指南见附件一。
二、项目经费和奖励
“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每项课题给予10000元经费资助。“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合作项目”采取成果资助方式,项目成果被《皖政参阅》采用,给予3000元资助。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在编教职工,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有主持或参与应用对策项目研究的经验;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投标要求
1.“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由省行政学院院领导担任课题负责人,申报人以课题牵头人组织申报。
2.各市行政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包括“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和“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合作研究项目”两类)原则上控制在三项以内,鼓励全省行政学院系统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
3.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稿,对策建议稿需符合《〈皖政参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质量要求;对策建议稿入选《皖政参阅》,稿酬和奖励按《〈皖政参阅〉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皖政参阅〉管理暂行办法(摘录)》见附件二。
4.对策建议稿初稿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人须提供《申请书》和《研究纲要》纸质版8份和电子版1份,报研究咨询部《皖政参阅》编辑部,《申请书》和《研究纲要》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3.联系人:倪良新 0551-63454857,刘利敏0551-63454852
邮箱:wzcy3454857@163.com
安徽行政学院研究咨询部
2015年5月27日
附件一
2015年度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选题指南
一、省行政学院院领导圈定课题
1.全省行政学院系统新型智库建设研究
2.安徽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3.安徽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增长极战略研究
4.安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问题研究
5.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研究
二、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决策咨询合作研究项目
1.安徽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研究
2.安徽加快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研究
3.安徽提高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
4.安徽普惠金融体制创新研究
5.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提升安徽居民消费水平问题研究
6.新形势下安徽扶贫问题研究
7.安徽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对策研究
8.安徽发展智慧城市问题研究
9.法治理念下行政权力责任清单问题研究
10.安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11.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12.安徽基层腐败治理研究
13.安徽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问题研究
14.安徽文化强省战略问题研究
15.安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问题研究
16.安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研究
附件二
《皖政参阅》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五、质量要求
1. 稿件应符合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原则,按照党委提出的“新颖、真实、热点、争议”要求进行遴选。
2.送阅件稿件应围绕政府工作、注重问题研究、突出对策建议,具有决策参考和政策应用价值。
3.稿件一般限定在3000字左右,文风简约,逻辑清晰。
4.稿件应确保原创性,采用数据必须来自于现时调研或者权威发布的信息,作者文责自负。
六、稿酬与奖励
对获批示送阅件稿件,由研究咨询部根据反馈信息,建立档案,按照认定和奖励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一)批示认定
1.批示。送阅件获领导批示的确认标准应是批示中有实质内容。仅有批阅字样而无实际内容和领导批示中提出批评意见的稿件不视为应奖励稿件。
2.级别。根据《皖政参阅》的地方性特点,确定送阅件的获领导批示标准级别如下:
一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正职批示的送阅件。国家有关部委采用为政策制定参考意见的送阅件;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内参采用的送阅件。
二级:省委常委、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副职领导批示的送阅件。
三级:获市厅级正职批示的送阅件。
市厅级正职以下批示不予计奖。
(二)奖励标准
1.一级获批示稿件,给予每篇5000元奖励。
2.二级获批示稿件,给予每篇2000元奖励。
3.三级获批示稿件,给予每篇500元奖励
4.获多位领导批示件以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奖励。
5.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送阅件作为特别送阅件,由院党委另行确定奖励。
(三)稿酬
被采用的送阅件稿件,每篇给予600元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