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新时代全市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用好党校各类人才资源,日前我校制定《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教学督导暂行办法》,成立校委会领导下的教学督导组,围绕把准办学方向,提升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听课评议、课程打磨、新课试讲、专题调研、传帮带等教学督导工作。
教学督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由政治上靠得住、业务能力强、退休不超过3年的资深教师组成。学校为教学督导组提供专门办公场所并配置相应办公设备,安排专人对接联络教学督导组,确保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推进我校教学管理提质增效。
政治处:刘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