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日前我校出台《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人才过渡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对学校新引进培养的四类人才,未享受我市人才安家补贴、购房补贴政策及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周转住房的,可自愿申请一次人才过渡性住房。
我校在学员公寓指定相应数量的房间为过渡性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使用对象可以每人申请1间,拎包入住,享受人才过渡性住房最长期限为三年。
政治处:方园